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N2-8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N2-88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8-09-17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绿利来(山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2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宁市益民化工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牛毛草83-142毫升/亩喷雾,毒土
水稻稗草83-142毫升/亩喷雾,毒土
水稻鸭舌草83-142毫升/亩喷雾,毒土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和抛秧田,应在移栽或抛秧后5-7天(缓苗后)用药,施药时每亩用药量兑水30-60千克均匀喷雾或拌湿润细沙土10-15千克均匀撒施。2、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和土壤等条件使用不同的剂量。3、在小苗移栽及抛秧田使用,要求田块平整,水层不能淹没心叶,以防引起药害。4、施药务求均匀,漏水田及病苗、弱苗田块不宜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稗草、牛毛草、鸭舌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2、本品对鱼类有毒,使用后的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品。3、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 以前,三叶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药液,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运输时包装物要轻拿轻放,不能颠倒。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