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91104-5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91104-5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11-12-26
农药名称
敌敌畏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敌敌畏dichlorvos4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多种卫生害虫1)250-300倍液2)0.16克/立方米1)泼洒2)挂条熏蒸
小麦蚜虫80克/亩喷雾
小麦黏虫80克/亩喷雾
桑树尺蠖80克/亩喷雾
棉花蚜虫80-160克/亩喷雾
棉花造桥虫80-160克/亩喷雾
粮仓多种储粮害虫1)300-400倍液2)0.8-1克/立方米1)喷雾2)挂条熏蒸
苹果树小卷叶蛾1000-1250倍液喷雾
苹果树蚜虫1000-1250倍液喷雾
茶树食叶害虫80克/亩喷雾
青菜菜青虫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虫害发生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能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 幼苗及柳树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较强的熏蒸作用。能有效的防治蚜虫、菜青虫、卷叶蛾、造桥虫等害虫。
注意事项
1、在温室栽培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其他栽培方式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在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把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和保护气管和食道。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