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敌畏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8106-2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8106-2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7-06-10
农药名称
敌敌畏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敌敌畏dichlorvos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森林天幕毛虫500-1000克/亩点燃放烟
森林杨柳毒蛾500-1000克/亩点燃放烟
森林松毛虫500-1000克/亩点燃放烟
森林竹蝗500-1000克/亩点燃放烟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特别适用于树高、郁闭度0.6以上、山陡、缺水、缺劳力的林区。使用时将主剂插管插入供热剂中,然后插入引火捻,点燃引火捻即可冒出白色杀虫浓烟。2.放烟时间:以傍晚日落后或早晨日出前的时间最适宜于放烟,遇雨、风大、雾天则不宜放烟。3.风力:应在无风或风速不超过1米/秒的情况下放烟。
产品性能
本品分为主剂和供热剂两部分。主剂为敌敌畏,分装在塑料管中。主剂对人、畜有毒。供热剂属易燃品,具吸湿性。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本品通过供热剂燃烧,主剂敌敌畏在高温下挥发、冷凝成直径仅0.2-0.3微米的雾滴,充分扩散到烟雾中,增强了与防治对象接触机会和均匀度,由于可以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又能改善主剂成分的附着、渗透和溶解能力,从而显著增强杀虫效能,而且在空间消散快。
注意事项
1.该药剂有毒,需严格管理。2.施用该药剂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3.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清洗暴露的皮肤。4.严禁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放烟。5.本品对蚕和蜜蜂有毒,应远离桑园、蚕室、蜂场。对高粱、月季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放烟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作好预防工作。6.本品对鱼类有毒,应远离湖泊、河流和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有中毒必须立即就医。2.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具有有机磷中毒的种种体症。轻度: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等。中度:还并发轻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流涎、腹痛等。重度:昏迷、抽搐、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3.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儿童无法接触的仓库内,并加锁,设专人管理。2.本品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同贮同运。3.本品易燃和易吸潮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4.库内严禁烟火,高温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