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对水稻秧田、本田除草时应在水稻插秧后秧苗返青或眼子菜(牙齿草)叶色由红转绿时使用。2.对麦田除草时应在小麦2-3叶期,杂草刚萌芽或1-2叶期使用。3.对花生、大豆、甘蔗、棉花、苎麻田的除草宜于播种(栽种)后使用。4.对苗圃、果园、茶园除草宜于杂草萌芽期或中耕后使用。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选择性除草剂,可经根和叶吸收并传导,对刚萌发的杂草防效最好。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扑草净用量少,使用技术比较严格,使用不当会产生药害或防效不佳。3.配药时要求做到“三准、二匀、一管”,三准即田块面积量准(一亩为667平方米)、用药剂量称准、施药时期找准;二匀即药土拌匀、施洒均匀;一管即要求田地平整,管好田水不干、不流失。4.气温对药效的发挥以及药害的产生,有直接的关系,故气温高于28℃时,用药量应酌减。5.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