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核净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08-5-F00-0256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08-5-F00-0256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03-09
农药名称
菌核净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菌核净dimetachlo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200-250克/亩喷雾
油菜菌核病100-150克/亩喷雾
烟草赤星病187.5-33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烟草赤星病,在发病初期施药,喷雾,视病情每隔7-10天喷1次,连喷3次。防治油菜菌核病,在油菜盛花期进行喷药,7-10天后视病情再喷1次。药液喷于植株中下部。防治水稻纹枯病,于发病初期均匀喷于植株中下部,视病情和天气情况隔5-10天喷1次,连续2-3次。
产品性能
菌核净为内吸性杀菌剂,具有治疗作用,持效期长。对烟草赤星病、油菜菌核病、水稻纹枯病均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⑴ 安全间隔期:烟草7天。⑵ 本品在中性和酸性中稳定,于碱性中轻微分解。⑶ 本品虽属低毒,但配药是施药人员仍需注意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如有污染应立即清洗。⑷ 本品能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对症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⑴ 如皮肤沾染药液,应立即用清水冲洗。⑵ 如眼睛中溅入药液,要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⑶ 如误服,应立即洗胃,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⑴ 贮存于远离儿童,阴凉、干燥、通风处;⑵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