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核净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08-3F020929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6108-3F020929
首次批准日期
2002-08-05
有效期至
2009-08-24
农药名称
菌核净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菌核净dimetachlo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200-250克/亩喷雾
油菜菌核病100-150克/亩喷雾
烟草赤星病187.5-33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按推荐剂量,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亚胺类植物杀菌剂,具有直接杀菌、内渗治疗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油菜菌核病、烟草赤星病和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在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开启包装时,容器口不要正对着自己或他人,防止农药喷到身上或眼睛内。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 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2.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