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5157-24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85157-24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31-03-11
农药名称
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辛硫磷phoxim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林木食叶害虫500-1000毫升/亩喷雾
果树蚜虫1000-2000倍液喷雾
果树1000-2000倍液喷雾
果树食心虫1000-2000倍液喷雾
桑树食叶害虫1000-2000倍液喷雾
棉花棉铃虫50-100毫升/亩喷雾
棉花蚜虫50-100毫升/亩喷雾
烟草食叶害虫50-100毫升/亩喷雾
玉米玉米螟75-100毫升/亩灌心叶
茶树食叶害虫1000-2000倍液喷雾
蔬菜菜青虫50-7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施药最好在傍晚进行。 2.本品宜在害虫卵孵盛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作物幼苗期适当降低使用量,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7天左右再次施药。 3.防治玉米田玉米螟不可喷雾施药,宜在玉米心叶末期拌毒砂土灌心,或用水稀释4000~5000倍灌心。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在茶树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蔬菜甘蓝上安全间隔期至少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桑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其他作物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对光不稳定,叶面喷雾残效期短,残留危险性小。可防治棉铃虫、蚜虫,玉米螟、果树蚜虫、螨、食心虫,蔬菜菜青虫,茶树、林木、烟草上的食叶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杀伤作用,施药时应注意。4、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穿长靴;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洗脸、手及其他裸露部位。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无力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腹疼、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新鲜处。4.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可采用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做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和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