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31-87-F00-135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31-87-F00-1355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15-04-0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田一年生杂草83-142毫升/亩喷雾或毒土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3-4天,每亩对水25公斤左右,均匀喷施于土表。亦可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于田面防除一年生杂草。施药时田间水层3-4厘米,保持3-5天,以后恢复正常水管理。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除水稻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他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时,请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及火源,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2)本品为易燃液体,作危险品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