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施药。兑水25—30公升/亩。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能喷雾。使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施药。严禁使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器。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4.请勿将本品用于白爆裂玉米和观赏玉米。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5.每季最多使用1次。6.勿超剂量使用,避免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玉米田中的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藜、蓼、风花菜、龙葵、反枝苋、苍耳、地肤、马齿苋、铁苋菜、苘麻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飘移,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害。 2.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但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需先做试验,后种植。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3.如遇毁(翻、补)种,只可补种玉米,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4.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请勿通过任何灌溉系统使用本品,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5.严格按照亩施药量进行喷施,施药时应从上风向开始,喷头应在下风向,并在施药作业现场准备足量的肥皂和清水等洗涤用品。6.请按照农药标签使用。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 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带手套、穿长袖衣、护目镜、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