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脲·氰霜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45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455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29
有效期至
2031-07-28
农药名称
霜脲·氰霜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64克/升(霜脲氰176克/升,氰霜唑88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霜脲氰cymoxanil16%
氰霜唑cyazofamid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葡萄霜霉病3000—4000倍喷雾
马铃薯晚疫病25—33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葡萄霜霉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连续用药2次,用药间隔时间为7天;于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连续用药3次,用药间隔时间为7天,亩用水量40公斤左右。2.在葡萄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马铃薯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具有接触和局部内吸作用的霜脲氰和磺胺咪唑类杀菌剂氰霜唑混配而成的杀菌剂,防治葡萄霜霉病、马铃薯晚疫病。
注意事项
1.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7.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期使用。8.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及时更换衣物、清洗皮肤。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清醒者立即催吐,并尽快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