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春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2—5叶期施药。每亩兑水约3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3.施药应均匀周到,避免重喷,漏喷或超过推荐剂量用药。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4.用药后3个月以内不能种植大豆、十字花科蔬菜等敏感性蔬菜。连续使用含特丁津的除草剂,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用药和种植下茬作物。覆种指数高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5.后茬种植苜蓿、棉花、花生、马铃薯、高梁、大豆、向日葵、菜豆、豌豆、甜菜、油菜等作物需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然后种植。6.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两元复配的除草剂,各有效成分具有不同的杀草机制,苯唑草酮为三酮类苗后茎叶处理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除草剂,可以被植物的叶、根和茎吸收;特丁津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前、苗后除草剂。根吸收为主,茎叶吸收很少,传导到植物分生组织及叶部,干扰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二者混用防除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2.低温和干旱的天气,杂草生长会变慢从而影响杂草对药剂的吸收,杂草死亡的时间会变长。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防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如不慎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如不适症状持续,请立即就医,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如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使其平躺保持安静,如不适请医生诊治。如误服,立即用水漱口,勿对神志不清者催吐或喂食,应携带此标签就医治疗。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