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593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593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5-21
有效期至
2031-05-20
农药名称
苄氨·赤霉酸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0克/升(苄氨基嘌呤20克/升,赤霉酸A4+A7 2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氨基嘌呤6-benzylamino-purine1.8%
赤霉酸A4+A7gibberellic acid A4,A7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调节生长600-8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盛花期以及谢花后幼果期各喷雾一次,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兑水全株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应根据树势、花量、坐果情况、天气情况等适当疏花疏果,保持适当的负载量。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氨基嘌呤和赤霉酸A4+A7复配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促进作物花芽分化,催花促花,花茎伸长,促进幼果细胞分裂,细胞膨大,促进单性结实和果实生长,而达到提高坐果率,保花保果及增加单果重的效果;本品还有激活细胞活力、增大叶片、促进作物生长、缓解逆境障碍等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不可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