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配药前请摇匀,配药时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好的药液不可久置,现配现用。2.玉米3—5叶期、一年生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推荐用水量25—40公斤/亩。用药前要充分摇匀,喷药不要漏喷、重喷。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异常高温高湿天气不宜用药,且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造成药害。4.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安全性存在差异,本品在使用初期,玉米叶片可能出现轻微斑点或白化现象,1—2周即可恢复正常,不影响生长与产量。其中观赏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甜玉米、自交系及制种玉米田等较敏感,不宜使用。5.与有机磷物质混用应间隔7天,更不能同时使用。6.西瓜、黄瓜、豆类、桃树等对莠去津敏感,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期。7.施药后的玉米田后茬种植敏感作物时,应根据用药经验,或在当地技术部门指导下应用。8.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玉米田专用除草剂,用于防除玉米田中的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自生麦苗、藜、马齿苋、反枝苋、铁苋菜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3.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