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43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439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5-21
有效期至
2031-05-20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67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60-18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2叶1心期,将药剂按每亩20千克细砂拌匀,采用药土法施药一次。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3—5天。水深不能淹没秧苗心叶。3.施药田块应整平。4.严格把握施药时期,保证对稗草的防效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内吸传导型芽前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死亡。防治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该产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4.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请医生诊治。5.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请医生诊治。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