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2.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3.若杂草草龄或密度较大时,应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用药量。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5.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传导型除草剂,用于非耕地防除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重施。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施用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避免眼睛接触;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3.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