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嘧菌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263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263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5-21
有效期至
2031-05-20
农药名称
氟环•嘧菌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94克/升(氟环唑169克/升,嘧菌酯22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嘧菌酯azoxystrobin20%
氟环唑epoxiconazole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曲病20—25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瘟病20—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于稻瘟病发病初期喷雾施药,视病情发展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2.防治水稻稻曲病,于水稻破口前3—5天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10—14天。3.推荐用水量30—60公斤/亩,喷雾应均匀、周到。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氟环唑能够抑制甾醇生物合成中的C14脱甲基酶;嘧菌酯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通过抑制病菌的呼吸作用来破坏病菌的生物合成。二者复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和稻曲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避免本品与氧化剂接触。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他的农药。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