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手工包衣:根据种子量确定制剂用药量,每100公斤种子加入1—2升清水,混合均匀调成浆状药液,倒在种子上充分搅拌,待均匀着药后,摊开晾于通风阴凉处。机械包衣:按推荐制剂用药量加适量清水,混合均匀后调成浆状药液;选用适宜的包衣机械,根据要求调整药种比进行包衣处理。2.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
产品性能
本品由精甲霜灵、咯菌腈、噻虫胺复配而成,用于防治花生根腐病和蛴螬。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被溅及衣物须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误食:请勿引吐。如误食请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