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根据播种量确定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清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噻虫胺、咯菌腈、精甲霜灵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噻虫胺是一种结构全新的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用于防治玉米蚜虫、根腐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种子包衣和播种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接触药剂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2.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3.操作时不要污染水面或灌渠。4.处理过的种子应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