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17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177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5-21
有效期至
2031-05-20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71克/升(氯虫苯甲酰胺13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9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3.5%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5—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喷雾处理,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酰胺类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叶片渗透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