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955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955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4598克/升(2,4-表芸苔素内酯0.0098克/升,S-诱抗素2.4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24-epibrassinolide0.001%
S-诱抗素(+)-abscisic acid0.2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调节生长15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分蘖期、破口期各对水均匀喷雾一次,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使用时间选择在早、晚较凉爽时为宜,喷药4小时内遇雨需重喷。3.大风天或下雨前后勿施药。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4-表芸苔素内酯和S-诱抗素复配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注意避光保存,开启包装后最好一次性用完,配制好的水溶液不宜久存,现配现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此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干净手脸等。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
中毒急救措施
1.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2.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3.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4.如不慎误服:用大量清水漱口,立即携此标签送医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