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88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88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吡嘧·丁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621.3克/升(吡嘧磺隆10.3克/升,丁草胺61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59%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田(直播)一年生杂草60-8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直播后5—7天,采用药土法均匀撒施施药一次,药后保持田间1—2厘米水层5—7天,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以避免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嘧磺隆与丁草胺两者混配而成,吡嘧磺隆属于磺酰脲类除草剂,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丁草胺属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两者混配防治水稻直播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可分散油悬浮剂,施药前请充分摇匀。2.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用药时保持田间土壤湿润、不积水。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2.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