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唑·咯菌腈·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70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70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苯甲唑·咯菌腈·咪鲜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5.1克/升(苯醚甲环唑5.1克/升,咪鲜胺15克/升,咯菌腈1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0.5%
咯菌腈fludioxonil1.5%
咪鲜胺prochloraz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400-600毫升/100kg种子种子包衣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药剂用清水稀释后与种子混合,药液:种子比例1:50,充分搅拌均匀,自然晾干后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咪鲜胺、咯菌腈三元复配而成。苯醚甲环唑具有内吸传导,兼具预防和治疗活性,通过抑制真菌的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使细胞膜形成受阻,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咯菌腈是非内吸性杀菌剂,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有关酶的转移来抑制菌丝体的生长,最终导致病菌的死亡。咪鲜胺通过抑制甾醇干扰病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具有保护和铲除作用。三者混配可防治水稻恶苗病。
注意事项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透手套,穿靴子、长衣、长裤,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2.切勿在施药时抽烟或饮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严重者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