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播种前进行种子处理,按推荐剂量称取药剂,加少量水将药剂调成浆液状缓缓倒在种子上,搅拌混合直至着药均匀,晾干待用。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唑醚菌酯、咯菌腈、噻虫胺复配而成。噻虫胺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咯菌腈对多种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较好的防效;吡唑醚菌酯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可防治小麦蚜虫、小麦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接触。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严禁畜禽进入。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就医。2.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4.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