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684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68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24.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7.9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6%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5-1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全田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本品在甘蓝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和氯虫苯甲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杀虫机制主要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贮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儿童禁止接触本产品。6.本品应避免与中等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