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荔枝树开花前(花穗长10—18厘米)、开花后(雌花谢花三分之二)和幼果期(果径0.5—1.0厘米)时各施药1次,共施药3次,注意施药均匀。2.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内源细胞分裂素。可用于荔枝树等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