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酯·咯菌腈·精甲霜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0763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0763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3-02
有效期至
2031-03-01
农药名称
吡唑酯·咯菌腈·精甲霜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07克/升(吡唑醚菌酯64克/升,咯菌腈16克/升,精甲霜灵27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6%
咯菌腈fludioxonil1.5%
精甲霜灵metalaxyl-M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烂秧病3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种子包衣
水稻立枯病3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种子包衣
马铃薯晚疫病75—100毫升/100千克种薯拌种薯
马铃薯黑痣病75—100毫升/100千克种薯拌种薯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适宜于水稻、马铃薯播种前种子处理1次,将药剂用适量清水稀释成药浆,与水稻种子、马铃薯种薯混合均匀,自然晾干后播种。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3.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唑醚菌酯、咯菌腈和精甲霜灵混配而成的三元种子处理剂,具有保护、内吸治疗作用。用于种子包衣可有效防治水稻烂秧病、立枯病,马铃薯黑痣病、晚疫病。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本品有眼睛刺激性,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配药和种子处理时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和种子处理。配药及种子处理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施药衣物。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