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拌种:在水稻和花生播种前,按种子用量确定制剂用药量,加入适量清水(每100千克干种子加水约1ㅡ2升)混合均匀,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播种。2.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
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理是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神经突触,用于防治水稻蓟马、花生蛴螬。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3.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4.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