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072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0721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3-02
有效期至
2031-03-01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6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7克/升,氯虫苯甲酰胺12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3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3.5%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兑水均匀喷雾,用水量30—45公斤/亩,已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不滴水为宜;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不具有内吸性,可通过叶膜渗入叶片组织,麻痹鳞翅目害虫,数小时后害虫停止进食;氯虫苯甲酰胺为鱼尼丁受体激活剂,使内部储存的钙流失,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使害虫嗜睡、肌肉麻痹,停止取食,最后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3.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带标签及时就医。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标签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