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时,可在初见病斑时施药,防治穗颈瘟和穗瘟,在水稻破口期施药,7天再施药1次。防治穗颈瘟,第1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每亩兑水量为40—60公斤。3.大风天及高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28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环唑和三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避免眼睛接触,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如头晕、恶心、呕吐等,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