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防治水稻田的各种莎草科杂草及野慈菇,泽泻,浮萍,鸭舌草等30多种阔叶杂草。2.在杂草生长旺盛期(2—5叶期)施药,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施药时排干田水,药后1—2天覆水3—5厘米,保水5—7天,而后常规管理。3.应在早上无风或微风条件下施药,药后6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避免在稻苗细弱时施药;确保杂草完全湿润即可发挥最大药效。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2甲4氯和灭草松两种除草剂复配而成,对水田的莎草科(特别是三棱草)及阔叶杂草如矮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均有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下雨前4小时内及大风天不要施药。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水稻分蘖后期耐药性好,而幼苗期或幼穗分化期均对药剂敏感;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2.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4.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