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缓苗返青之后,田间禾本科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2.每亩兑水15—30公斤,二次稀释后均匀喷雾,严禁重喷、漏喷或超量施用。3.施药前排水确保杂草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48小时上水并保持3—5厘米水层7天以上,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漏水田及后期无法上水地块一定程度影响药效发挥。4.不同水稻品种对药剂得敏感性存在差异,大面积推广使用前应先开展小范围试验。5.避免在制种田使用。部分籼稻品种和籼糯品种对此药剂敏感,施药后5—7天会出现短暂发白症状,正常推荐用量下,对后期水稻长势及产量无影响。6.病苗田、弱苗田、浅根苗田及盐碱地、漏水田、已遭受或药后5天内易遭受冻涝害等胁迫田块,不宜施用本品。7.低温、寡照天气一定程度影响药效发挥,强光、高温利于药效发挥。8.合理安排后茬作物,后茬可种植小麦、大蒜、菠菜、油菜、玉米、菜心、黄瓜、马铃薯、蚕豆、上海青等。9.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三唑磺草酮和莎稗磷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杂草体内传导,用于防治水稻田(直播)及水稻移栽田稗草、千金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杀菌剂混配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2.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并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9.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10.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就医。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忌用热水。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5.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