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前5—7天,稻田灌水整平后撒药土,保持水层2—3厘米,药后保水5天。亩用药量拌土或尿素10—30公斤,对全田均匀撒施处理。2.插秧时,水层不可淹没心叶,以免产生药害;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期。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杂环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控制敏感植物叶绿素的合成,使植物在短期内死亡。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尖瓣花、草龙、鸭舌草等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在水稻田使用,作物叶片可能出现白化现象,在推荐剂量下使用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2.本品对白菜型油菜和芥菜型油菜敏感,施用时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