吲丁·萘乙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4175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4175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2-22
有效期至
2030-12-21
农药名称
吲丁·萘乙酸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萘乙酸1-naphthyl acetic acid0.025%
吲哚丁酸4-indol-3-ylbutyric acid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杨树促进生根30-50克/株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期为杨树成苗移栽时,回填土后均匀撒施于杨树根部周围,随后浇水、覆土。本品最多施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生长素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复配而成。能促进作物根原基分化,加速根系生长和发育。药剂可经由嫩表皮进入到植株体内,随营养流输导到起作用的部位,增强植物的抗逆作用,达到调节生长的效果,对株高、茎粗、侧枝、侧根等生长均有促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切勿随意提高使用浓度或降低使用浓度。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在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手部、脸部等部位,及时更换干净的衣物。 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