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以每包100公斤种子为例,按推荐用药量将药剂用适量清水稀释至1—2公斤,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至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3.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三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复配而成,用于种子包衣处理,可防治水稻恶苗病、水稻烂秧病。
注意事项
1.包衣用种子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良种。包衣种子晾干后及时使用,切勿食用或作为饲料。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在本品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3.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种子处理及播种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包衣或播种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