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氟氯·噻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94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94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2-22
有效期至
2030-12-21
农药名称
高氟氯·噻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74克/升(高效氟氯氰菊酯63克/升,噻虫胺21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beta-cyfluthrin6%
噻虫胺clothianidin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蒜蒜蛆100-200毫升/亩灌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蒜蒜蛆幼虫发生始盛期灌根施药1次。推荐每亩用水量200—40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新烟碱类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触杀、胃毒和杀卵作用,用于防治大蒜蒜蛆。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辅助吸氧或人工呼吸,若出现高效氟氯氰菊酯导致的惊厥症状,常规治疗方案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等。如果不起作用,应使用镇静剂。禁忌物:肾上腺素衍生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