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于甘蔗2—6叶期,杂草长至10公分左右施药最佳。兑水量30—40公斤/亩。2.本产品于夏玉米播后苗前施药,兑水量30—40公斤/亩。3.本产品于菠萝中耕或培土后杂草2—5叶期施药,兑水量30—40公斤/亩。4.施药时保持地面平整,低洼积水田容易产生药害。5.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施药,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6.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7.禁止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三嗪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药剂可被植物的根与茎叶吸收,属于光合作用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植物体内的光合作用,使杂草失绿干枯而死亡,本产品用于防除甘蔗田一年生杂草、夏玉米田一年生杂草、菠萝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豆类、麦类、棉花、花生、水稻、瓜类等及浅根树木易发生药害,间作这类作物的田块禁止使用;果蔗上不推荐使用,套种蔗田不推荐使用。新台糖16、26、28号、粤糖63/237、93/158、93/159、76/169号品种对莠灭净敏感,不推荐使用。2.请按照农药标签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及防护服。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冲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