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根据播种量确定制剂用药量,加入适量清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每100千克种子加水约1.0—2.0公斤),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本品用于防治花生根腐病和蛴螬。
注意事项
1.请勿将本品与氧化性物质接触。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急救措施:眼睛溅入: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除去被溅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被溅衣物须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误吸∶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症状持续,请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