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若杂草数量多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重新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非选择性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施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鞋,戴手套、护目镜、口罩、帽子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裸露部位皮肤,及时更换干净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