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进行茎叶喷雾施药,兑水量30—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用于防治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自交系玉米及制种玉米田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品种,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6.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7.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凉爽时间进行。8.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9.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10.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11.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