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供农户直接包衣,亦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注意不同作物种子表皮的吸水特点。水稻:按推荐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大豆: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500毫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上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精甲霜灵和咯菌腈复配而成的杀菌种衣剂。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种子处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长衣裤,戴帽子、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2.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药剂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相关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清洗废液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过程中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受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睛: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