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5—60公斤。防治甘蓝小菜蛾,于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2.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使用1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储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胃毒为主,兼具触杀。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悬浮剂,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二次稀释,现配现用。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2.严禁重喷、漏喷,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上。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发热、多汗等。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带标签就医。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