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979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97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0-30
有效期至
2030-10-29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8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9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豇豆蓟马2-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豇豆蓟马发生初期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豇豆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可用于防治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2.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7.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诊治。误服:不慎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