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辛菌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75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755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9-25
有效期至
2030-09-24
农药名称
精甲霜灵·辛菌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75克/升(精甲霜灵50克/升,辛菌胺25克/升)。辛菌胺醋酸盐3.6%。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辛菌胺暂无2.5%
精甲霜灵metalaxyl-M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百合根腐病15—20毫升/亩喷淋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根腐病发生前期或初期喷淋使用,施药2次,间隔5—7天,兑水量80—200公斤/亩。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精甲霜灵能抑制病菌菌丝体内蛋白质的合成,使病菌死亡,具有保护、治疗作用,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并随植物体内的水分运转而转移到植物的各器官。辛菌胺为内吸性杀菌剂,对导致作物病害的多种植物真菌、细菌和病毒均有显著的杀灭和抑制作用。两者复配用于防治百合根腐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儿童、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及过敏体质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