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在花生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即按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的水(每100公斤种子对应2—4升药浆)混合均匀成糊状,加入种子搅拌均匀,自然晾干后播种。3.本品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作用机理是其作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与乙酰胆碱受体选择性结合,与昆虫乙酰胆碱产生竞争,阻断中枢神经正常传导,进而导致昆虫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用于防治花生蛴螬。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剂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