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宜在水稻3—5叶期后、稗草约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兑水量30—40公斤/亩,按推荐用药量使用,施药应均匀周到。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4.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在水稻体内被芳基羧基酰胺酶水解成3,4—二氯苯胺和丙酸而解毒,稗草由于缺乏此种解毒机能,细胞膜最先遭到破坏,导致水分代谢失调,很快失水枯死。用于防除直播水稻田稗草。
注意事项
1.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药剂会抑制水稻体内敌稗解毒酶的活力,使用本品前后10天之内不能使用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更不能与这类农药混合使用,以免水稻发生药害。2.严禁与2,4—滴混用,用过的药械务必彻底清洗,以免发生药害。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使用中应避免接触皮肤和破损粘膜。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