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306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306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9-01
有效期至
2030-08-31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1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3%,2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40—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纵卷叶螟在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亩兑水30—60公斤。2.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1次。3. 预计大风或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昆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主要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作用,但能渗透入作物表皮组织,可杀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应做好防护。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