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苗后早期,掌握在春大豆田杂草2—5叶期。2.施药应在无风或微风的上午或傍晚进行,中午前后气温高时,药液易蒸发,降低药效。3.每季最多使用1次。勿超量使用,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被吸收后可控制敏感植物叶绿素的生物合成,使植物死亡。用于防治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剂不可再加入其他增效剂,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2.用扇形喷嘴喷雾器喷雾,效果更好。勿重喷或漏喷。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施用此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