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花生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处理,施药1次。以100千克种子为例,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公斤,将药液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自然晾干后即可播种。2.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其中氟唑菌酰胺是羧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三者混配可达到病虫兼防的目的。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使用本品。2.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注意安全防护,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部和脸部等暴露部位,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干净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亦不得用于加工饲料或食品。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