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蓝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施药1次。2.按推荐用药量,加入不超过播种量2%的水(即按每100千克种子加水0.8—2.0公斤)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高效氟氯氰菊酯和噻虫胺复配的种子处理悬浮剂,高效氟氯氰菊酯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噻虫胺为烟碱类杀虫剂,两者混配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活性,可用于种子处理防治甘蓝黄条跳甲。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部等暴露部位,并更换干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混放,不得用于饲喂禽畜和加工饲料或食品。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施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请勿引吐,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