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磺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48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48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30
有效期至
2030-05-29
农药名称
双氯磺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双氯磺草胺diclosulam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5-8克/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播后苗前土壤喷雾1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洒,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3.施药后花生叶片可能出现暂时轻微褪色,很快恢复正常,不影响产量。4.每季最多使用1次。5.后茬可种植小麦、大蒜、菠菜、蚕豆、豌豆、大豆。后茬不宜种植油菜、玉米、马铃薯、西瓜等敏感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通过杂草叶片、鞘部、茎部或根部吸收,在生长点累积,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无法合成支链氨基酸,进而影响蛋白质合成,最终影响杂草的细胞分裂,造成杂草停止生长,黄化,然后枯死。用于防治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凹头苋、反枝苋、马齿苋等。
注意事项
1.注意避免对邻近作物造成飘移药害;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时间。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